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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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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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现就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改革创新,通过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患者负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优化服务举措
1、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范围,方便患者就近就医。
2、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提高门诊统筹待遇,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3、优化门诊统筹流程,简化门诊统筹流程,减少患者排队等待时间,提高就医效率。
4、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推行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5、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加强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优化服务举措落地生效。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患者对优化服务举措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3、加强督导检查,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医疗保障部门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优化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4、注重总结评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优化服务举措的实施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完善。
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优化服务举措尽快落地生效。
附件: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实施细则
XX市医疗保障局 XX市财政局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
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切实减轻职工个人负担,现就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1、简化参保手续
(1)简化参保登记程序,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个人无需单独办理。
(2)扩大异地就医范围,将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异地就医“一卡通”。
2、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1)提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至70%,减轻职工个人负担。
(2)扩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扩大至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等,提高医保待遇。
3、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
(1)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鼓励职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医保业务,实现医保待遇“一码通行”。
(2)加强医保信息共享,推进医保、医疗、医药等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4、加强医保监管
(1)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暂停医保服务。
(2)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5、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1)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简化医保报销流程,提高医保报销效率。
(2)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医保政策,提高职工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工作要求
1、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2、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3、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各级医保部门要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提高职工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医保氛围。
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职工医保制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取得实效,为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特此通知。